
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,构成欺诈发行。 最终,综合上述两项违法行为,浙江证监局拟对*ST元成罚款3745.46万元,对*ST实际控制人、时任董事长祝昌人给予警告,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;时任董事、副总经理周金海给予警告,并处以500万元罚款;任副董事长、总经理姚丽花给予警告,并处以250万元罚款;时任财务负责人、副总经理陈平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时任监事余建飞给予警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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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3:31:12

